前戏完要求「带套」才可啪啪 嫖客翻脸逼她退费还抢走手机

一名嫖客在前戏完后,女方要求「带套」才可啪啪 ,他当场翻脸逼女方退费还抢走手机。(达志影像)

一名吕姓男子找来一名应召女子小美到住处进行性交易,但双方爱抚以及女方替男方口交后,小美要求吕男必须戴上保险套才可以发生关系,此举引发吕男大怒,抢走女方手机后要求退费,还不让她离开,女方报警后提告,吕男遭依强制罪嫌判处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书,吕姓男子在民国110年9月1日,打电话叫了一名应召女子小美到自己住处,双方约定进行性交易,双方一阵爱抚,同时由女方进行口交后,小美就直接向旅男收费,接着说要带套才可以发生关系。

吕男当场大怒,立刻要求小美退还现金,但遭到小美拒绝,吕男立刻抢走小美手机扬言要抵债,小美一路哭求希望吕男能还他手机,但吕男仍不为所动,还说要报警处理,随后拿着手机离开住处,直到女方报案,警方赶到场后,吕男才归还手机。

根据法官调查,吕男于警员到场后立刻表明身分,也告知是因为与小美发生性交易纠纷,所以将手机取走放在屋外之变电箱。

吕男也表示,「因为我没有跟女方进行什么交易,我希望她退钱或酌退,但她不退,我觉得我是受害人,就要求她报警,她不报警,我就把她手机拿走,等警察来才还她手机,不然她不还我钱。」

法官认为,吕男行为,可以确定他取走女方手机或任由女方报警之目的,均在使警员到场处理该「性交易」纠纷,此举无非想让女方产生心理压力同意退款,心态可议。

法官审酌,吕男因性交易纠纷,竟强取女方手机,妨害了女方自由使用手机的权利,足以认定他缺乏尊重他人权利的意识,最终将他判处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