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兰千山馆连署 陈学圣指中央应主动普查指定国宝
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29日由教文体育组召集人陈学圣(右一)主持,各界代表共同声援抢救兰千山馆连署行动。(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提供)
故宫终止兰千山馆寄存合约,引起文化界、博物馆界关注,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29日上午,由陈学圣主持发起「抢救兰千山馆文物,国宝留台湾」连署行动的记者会,希望避免此批国宝文物流落海外的危机。即日起于于国发会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发起连署,也呼吁故宫能即时改变决策,与板桥林家继续签约。
兰千山馆文物,是板桥林本源家族的林柏寿及其后人寄存于故宫的收藏品,兰千山馆文物寄存合约以5年为期,期满得续约,历任院长皆明白兰千文物虽有寄存之名,实乃捐赠,林柏寿的初衷是将褚遂良的〈黄绢本兰亭〉,以及怀素的〈小草千字文〉等台湾民间收藏,能够永存台湾,但今年10月31日合约到期前,林家却收到故宫告知将中止合约。
抢救兰千山馆文物的连署发起记者会上,中华语文教育促进协会秘书长段心仪指出,兰千山馆多次赴日本、巴黎展出,可谓「为国争光」且林柏寿先生的收藏补足了故宫原有的清宫廷藏品的不足,多了民间收藏视角及女性文化的足迹,「是各界大力争取的文物,故宫却坚持己见不续约,原因难以理解」。文化中国研究中心创办人黄光国也指出,台湾在近代史上是文化中国最重要的延续地,「中共文化大革命后,台湾所保存的中华文化比任何一个地方都多」正是台湾可作为资源的文化价值与宝藏。
前台北市文化局长刘维公以当年把新北投火车站争取回来为例,认为文化资产若流到民间,故宫要再争取回来非常辛苦,强调这样的呼吁不是对立,而是回到公共政策的讨论,他也指出,现在以故宫库存空间不足为由退还兰千山馆,却呼吁林家改为捐赠就有库房可收?认为仍应回归公共政策专业的讨论,指此事是公共政策崩坏问题。
台湾艺术创生文化基金会董事长李永萍也强调:「没有文化传承,就没有文化创新,不保护国宝就无法提升软实力」当全世界针对国宝,尽力修法维护且不断扩大国宝阵容之际,台湾却是宝藏在手却反其道而行。认为此举是「对国际社会送出了错误的讯息:中华民国根本不在乎这些文化宝藏,不在乎文化传承」在台湾拚命争取国际能见度的时候,她问:「这样的国际认知难道符合利益吗?」
霹雳国际多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裕国也表示「柏寿前辈此举是让本土文化有很有效的归属感,也让让文物可以一直供百姓和研究者审阅,起心动念很好」他也以在美国读书时的经验分享,当台湾在国际上有着「世界闻名的文化发扬地」这样的形象,台湾更要把文物当作自己的孩子,一个都不能少的态度去保存。
对于故宫在兰千山馆不续约的各项说明,陈学圣一一回应指出,就典藏空间而言,兰千山馆所占仅4个柜,非常少,没有空间不够的问题;故宫说博物馆界只收法人寄存也是错误的,国外有非常多自然人寄存,且博物馆还争相争取重要的自然人寄存。
另外针对私有文物不能被提报为国宝或重要古物,需由林家提报,故宫无权干预,文化部也不能主动迳行审查。指定陈学圣指出《文资法》第65条第二项指出「主管机关应定期普查」,这是不论中央或地方主管机关责无旁贷的,且依照72条的规定:「私有国宝、重要古物之所有人,得向公立文物保存或相关专业机关(构)申请专业维护;所需经费,主管机关得补助之。」认为政府本来就有保护、保存的责任。另外依68条的规定:中央主管机关应就列册或指定之古物,择其价值较高者,审查指定为国宝、重要古物,并办理公告。认为就法而言,故宫乃至文化部本来就应在认定为国宝、重要古物上责无旁贷。
陈学圣指出,连署活动希望在2个月内达到5000人连署让政府重视此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