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神大战!为阻桃园百年古庙迁移 前庙宫请走神像挨告判决出炉
园福海宫获信众捐赠文革时期流落海外的古董铜制妈祖,神祉已逾百年历史。(蔡依珍摄 / 中时资料照)
桃园市竹园福海宫拥百年历史,去年经信徒大会重新掷筊,一致决定配合桃园航空城计划搬迁,宫庙管委会与建庙者陈祐后代、前庙公陈姓男子为搬迁事宜争执不下,陈男更气得窃取神尊阻止迁庙,遭到管委会提告,经桃园地院审理,认定陈男并无窃盗犯意,判无罪,全案可上诉。
桃园市大园区竹围福海宫供奉主神辅信王公,守护沿海近百年历史,因配合航空城征收搬迁,去年5月已将神尊恭请至位于芦竹的临时红坛。(图 / 中时资料照)
根据判决书,竹围福海宫地方习称竹围仔王公庙,为大园区当地重要的信仰中心,主祀辅信王公,最初由先民陈祐渡台后请回台湾供奉,并从最开始的家庙演变为后来的地方公庙。关于航空城开发一案,管委会同意迁庙,并申请纳入自愿优先搬迁,庙方与信众将主祀的辅信王公等神尊,以徒步遶境方式迁至芦竹海湖福安府临时红坛。然而当时迁庙一事,亦导致时任庙公陈祐后人的不满。
但管委会于2020年7月已与陈姓前庙公达成「神尊绝对不可私自贩卖」决议,陈男却仍于同年8月18日窃取福海宫偏殿一尊神像,以2万6千元至2万8千元价格将神像售给两名身份不详、不知情的信徒,因此遭到提告。
陈姓前庙公辩称,福海宫的信众本可迎回偏殿神尊供奉,而信徒只需依照庙方流程办理并笅取得神尊同意即可请回家,并表示信众迎回神尊本就为了与其接洽,而他不过是依流程办理让信徒迎回神尊,并无任何窃盗行为。
桃园地院认定,福海宫所有权虽归福海宫管委会,然管委会确有开会决议,偏殿神尊因此可供信徒掷筊请回家中,至于费用则随缘。
法官认为,陈姓前庙公有依规定替信徒办理登记,其行为应属于代福海宫交付神像给信众,无法构成窃盗犯行,信徒所交付之2万余元结缘金亦不归本案起诉范围,故最终宣判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