呛议员座车还被搜出枪和刀 未移送声押!新北检回应了

民进党籍新北市议员邱婷蔚今(8)日上午在新北市议会进行质询,质疑新北警方纵放人犯,新北市警察局回应「因为他非现行犯」,新北地检署则说,若警方案件调查完毕并移送地检署,检察官会依法处理。(新北市议员邱婷蔚提供)

民进党籍新北市议员邱婷蔚今(8)日上午在议会质询,称她前阵子因行车纠纷,被民众呛声骂脏话,报警后警方迅速逮捕人,在车上起出空气枪、开山刀等,但因非现行犯仅函送,让邱婷蔚不满「为什么没声请羁押?为什么没有移送?」新北市警察局回应:「因为他非现行犯」,新北地检署则说,若警方案件调查完毕并移送地检署,检察官会依法处理,进行后续侦查。

邱婷蔚质询时,播出一段影片,指出日前她从桃园返回新北,与助理开车行经五股地区时,因不熟悉道路,见导航指示靠右行驶,便打方向灯并等候后方来车有空隙时,才缓慢右转切换车道,未料却被后车猛按喇叭,助理摇下车窗道歉「拍谢」,对方却仍不依不饶摇下车窗怒瞧国骂,让两人吓傻,助理更说「疑似看到对方持枪」,她也报警处理。

邱婷蔚说,警方获报后迅速循车牌查缉到对方,并在对方车上起出空气枪、开山刀与无线电等物品,但后续却仅将对方「函送」新北地检署,让她质疑警方纵放人犯,「恐吓不是现行犯,你们抓到他车上有枪、有刀、有无线电,不是现行犯?不能理解!连议员在日常都碰上亮枪,马上放他出来我是不是更畏惧?抓了以后就放出来是法规问题?这是你们新北的问题!」

新北市警察局长廖训诚回应,因为对方并非现行犯,依法不得移送新北地检署,另外依据鉴识鉴定后确认枪枝为空气枪、未有杀伤力,携带未具杀伤力的枪枝与开山刀仅涉犯社会秩序维护法,不得依刑法函送。新北地检署回应,若警方案件调查完毕并移送地检署,检察官会依法处理,进行后续侦查。

有不愿具名的检察官则指出,以当事人角度来看可能会觉得案件被轻轻放下,但警方有将案件送到地检署,不论是函送还是移送,就算是完成工作了,剩下的是检方侦查作为。检察官说,若被告行为非现行犯、通缉犯,除非有检方发的拘票,否则不得逮捕,警方执法是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