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银楼得手15万金饰 才逃5小时就被逮!男子下场GG了

王男行抢三重一家银楼得手15万元金饰,警方5小时后循线压制逮捕。(翻摄画面)

2023年8月21下午2时许,一名身穿灰上衣、深色牛仔裤、戴口罩的男子,走入新北三重重阳路4段一间珠宝店,当时仅剩蔡姓男店员在顾店,惊觉男子行迹诡异时,对方掏出水果刀要抢劫,蔡男奋力抵抗,2人扭打时不慎撞倒展示柜,男子趁乱抢走约15万元的金饰,随即骑机车逃逸。警方获报5小时后,循线逮捕犯案的王姓男子,询后依法送办。

判决书指出,王男犯案当天携带1把水果刀,先偷窃1辆机车当交通工具,立刻骑车前往该间银楼,进入店后,左手持刀指向蔡姓店员予以恐吓,蔡男心生畏惧而不敢乱动,王男便走到柜台内,蔡男见状虽上前阻挡,仍遭王男推倒撞击展示柜,展示柜因而倾倒、玻璃破裂,导致摆放在里面的饰品外露。王男抢了9样共植15万元的饰品后夺门而出,骑机车逃逸。

王男骑车逃到北市市民大道与金山北路口后,便将机车弃置,想要制造断点躲避警方查缉,改以步行以及多次换搭计程车的方式,最后抵达黄姓男友人住处,黄男再通知不知情的罗男前来鉴价,并以2万3000元向王男收购其中7样饰品,王男将变卖所得其中的6000元交给黄男借以清偿借。

法官审酌,王男正值青壮,有谋生能力,竟贪图非分之财,先窃取机车作为犯罪工具,再强盗贵金属财物,显然欠缺守法观念,不仅侵害被害人之人身与财产安全,更危害社会治安。日前依法判决,王男犯携带凶器窃盗罪,处有期徒刑7月;又犯携带凶器强盗罪,处有期徒刑7年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