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银楼抢百万金饰 法院裁定男子无保请回

涉犯台东市银楼抢案的廖姓男子4日晚间警询后移送台东地检,法院谕知无保请回。(读者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犯下台东市大同路珠宝银楼抢案的廖姓男子遭3位热心民众压制、警顺利上铐逮捕,讯后依抢夺罪移送台东地检署,检方以强盗罪声请羁押,台东地方法院5日因廖男另案有定期报到、与家人同住无灭串证之虞,谕知无保请回。

廖姓前科男4日手持榔头砸破玻璃窗,搜刮价值百万多盘金饰,粉衣妇人率先上前压制,其丈夫及隔壁的排骨便当店员工加入行列,廖男被压倒在地,动弹不得。

台东警方获报到场,依现行犯将廖男上铐逮捕带回警局问讯,以抢夺罪移送地检,台东地院5日上午开声押庭。据了解,廖嫌供称当下精神状况不佳,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法院最后谕知无保请回。

台东地院表示,综观卷证,认为被告涉犯刑法第326条携带凶器抢夺罪及刑法第185条之3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罪,嫌疑重大,但上开罪名非属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被告目前仍有另案定期向警察机关报到并与家人同住事实,难认有逃亡之虞,再者,本件依据监视器画面客观资料并无其他潜在共犯,无湮灭或串证之虞,故本件无羁押法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