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不得代理首长公职 云县府简任秘书张庭魁二度代理北港镇长

地方制度法第57条、78条、82条最近修正上路,云林县府8日重新指派县府简任秘书张庭魁回锅代理北港镇长。(张庭魁提供)

前北港镇代理镇长萧美文是因遭解职的前镇长萧永义之胞姊,因地制法修正上路不合格遭撤换。(取自北港镇公所官网)

地方制度法第57条、78条、82条最近修正上路,县市长、乡镇市长、村里长的代理人不得为配偶、前配偶、四亲等内之血亲、三亲等内之姻亲,北港镇代理镇长萧美文是被解职的前镇长萧永义之胞姊,属二亲等,云林县府8日已重新指派县府简任秘书张庭魁第二度代理。

前北港镇长萧永义因涉买卖清洁队员职缺贪渎案,2010年10月28日先遭云林地检署羁押,云林县府指派简任秘书张庭魁代理;萧羁押6个月复职;2021年6月29日云林地方法院一审判刑10年2月,萧再遭到停职,县府派其胞姊萧美文代理;2021年10月萧永义又遭惩戒法院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3年,县府重派萧美文继续代理镇长迄今。

今年5月萧永义被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刑10年2月定谳,发监执行中,代理镇长的胞姊萧美文颇积极任事,路旁也可见她的政策宣导看板。

不过,立法院今年5月10日三读通过「地方制度法」第57条、第78条、第82条修正案,明定直辖市长、县(市)长、乡(镇、市)长及村(里)长因案停职或解职时,上级政府指派代理人员不得为配偶、前配偶、四亲等内的血亲、三亲等内的姻亲关系,5月25日公布实施。

内政部5月30日发文各县市政府要求若不符合新法规定,请重新指派合格人员,并转知辖内各乡镇、市、区公所配合办理。

萧美文因为是萧永义的二亲等,不符合新法规,云林县府8日已重新指派张庭魁代理,这也是北港镇本届第4度换镇长。

另外,褒忠乡马鸣村、口湖乡顶湖村长也由公所重新指派人员代理。

北港代理镇长张庭魁表示,未来将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配合县府加速推动北糖文化园区、区段征收开发案、大北港科技产业园区、云西文化观光游憩廊带营造等重大计划,将产业、文化艺术、观光游憩元素带入北港镇,使青年子弟有机会留在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