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受贿 开庭坦承收贿近4亿元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杰翔受贿案一审开庭坦承收贿3.8821亿。(翻摄自大陆央视)
大陆央视新闻用户端报导,青海省委前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前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受贿案。7日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李杰翔坦承在内蒙古任官近18年期间,直接或透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现金8823万余元(人民币,下同,约合新台币3.8821亿元),将择期宣判。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出,2004年初至2021年10月,被告李杰翔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获取财政补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2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杰翔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与被告李杰翔及辩护人质证,充分发表意见,李杰翔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消息,2022年4月7日,青海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李杰翔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9月19日,进行立案审查调查,9月27日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杰翔依法逮捕。
经查,李杰翔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对抗组织审查搞政治伪装,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乐,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市场经济活动;道德败坏;毫无纪法底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亲友经商做掩护,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专案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前,李杰翔已因严重违反中共党纪大陆国法,遭开除党籍、公职「双开」处分;遭终止中共十九大党代表资格;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