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匯」火警隱憂 桃市展開283處高層建物安檢稽查
「晴空汇」火警隐忧,桃园市政府责由消防局及建筑管理处组跨局处稽查小组,针对全桃283处高楼层集合式住宅实施建筑公安及消防安全联合稽查。图/桃园市消防局提供
有鉴于新竹市「晴空汇」高层建筑物于本月26日晚间发生火警,造成近360名住户受困及2名消防人员殉职,为确保桃园市高楼层集合式住宅公共安全,桃园市政府责由消防局及建筑管理处组成跨局处稽查小组,针对全桃高楼层集合式住宅实施建筑公安及消防安全联合稽查。
根据桃园市建筑管理处统计,全市16层以上的集合住宅共计有283处,这次联合稽查分工,由消防局针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设备、检修申报及防灾中心等实施重点查核;建筑管理处则针对建筑物直通楼梯、安全梯、避难层出入口、升降设备、避雷设备及紧急供电设备等进行查验,健全高层建筑物公共安全。
市府联合稽查小组自今起展开执行高楼层集合式住宅稽查专案,消防局指出,今天首次稽查结果,发现所稽查对象的消防安全设备等尚符规定,唯有地下层发电机室的防火卷门的防火时效,稽查现场缺少证明文件,已责请该社区管委会尽速查证是否具防火时效,消防局也将持续追踪管理。
消防局表示,集合住宅按消防法第6条、第9条规定,管理权人应设置并维护消防安全设备、每年应委托合格消防专技人员或检修专业机构实施消防安全设备检修,并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合格申报,针对消防设备不合规定者,最重将依消防法处新台币30万元罚锾,并按次处罚直至改善完成。
消防局长龚永信表示,这次跨机关协调合作旨在确保市民居住安全,期能及早发现公安隐患,避免憾事发生,也希望社区管委会及区分所有权人能善尽管理权人职责,共同维护社区安全的居住环境,落实「自己财产、自己保护」,始能住得安全又安心,市府也将持续为市民公共安全把关。
「晴空汇」火警隐忧,桃园市政府责由消防局及建筑管理处组跨局处稽查小组,针对全桃283处高楼层集合式住宅实施建筑公安及消防安全联合稽查。图/桃园市消防局提供
「晴空汇」火警隐忧,桃园市政府责由消防局及建筑管理处组跨局处稽查小组,针对全桃283处高楼层集合式住宅实施建筑公安及消防安全联合稽查。图/桃园市消防局提供
「晴空汇」火警隐忧,桃园市政府责由消防局及建筑管理处组跨局处稽查小组,针对全桃283处高楼层集合式住宅实施建筑公安及消防安全联合稽查。图/桃园市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