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瓈宽恩师死前讲了这一句话 法官判遗嘱有效

邱瓈宽恩师遗嘱,二审逆转判有效(示意图,达志影像)

知名制作人「宽姊」邱瓈宽继承恩师、资深制片裴祥泉1亿3500多万遗产,裴的胞妹裴祥麟诉请「确认遗嘱无效」台湾高等法院认定,裴祥泉口说并请人代笔遗嘱,前言表示「家里人一毛钱都不给」,且代笔遗嘱合法,逆转改判遗嘱有效。可上诉。

裴祥麟主张,裴祥泉在2015年5月23日死亡,她在办理遗产税缴纳等相关事宜时,经国税局通知,才知哥哥在2015年1月21日立有遗嘱,见证人为汉星公司陈姓及谢姓员工等人,并指定邱瓈宽为遗嘱执行人,但谢、陈也是受遗赠对象,不得为遗嘱见证人,遗嘱违反法律强制禁止规镇定应为无效。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裴祥泉在2015年1月21日所为之遗嘱无效,邱提上诉,高院二审认定,见证人中之陈(兼代笔人)、谢在遗嘱制作时确为汉星公司员工,但谢已提醒裴祥泉受遗赠人不得为见证人,陈、谢并均表示不要遗赠,裴祥泉则说「不要就不要」,才继续完成遗嘱。

高院指出,其中一位证人是当时之护士,就本件及两造均无亲谊故旧或特别利害关系,所证应无偏颇之虞而属可采,堪认裴祥泉制作系争遗嘱时,所为遗赠对象自始不包含陈、谢,少符其真意,否则无异于裴祥泉明知并有意制作无效之本人遗嘱,实属殊难想像之事,亦与事理相违。

高院认定,裴祥泉立遗嘱时,为求其遗嘱能有效并得依其遗愿分配遗产,已将担任遗嘱见证人之陈、谢排除于受遗赠者之外,自不宜无视于裴祥泉立遗嘱时之真意,漠视其于遗嘱前言所表示「家里人一毛钱都不给」心愿,反使其遗产全归其法定继承人取得,因此判决遗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