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出台,明确了这些“底线红线”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了明确的指引。

为进一步强化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正向引导和负面约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下称《指引》),经国务院同意后印发实施并向社会公开。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在发布会上表示,建设好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我们就有了集聚资源、激励创新、升级产业、推动增长的坚实依托,就有了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强大底气。

具体看,《指引》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进行了细化部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所长申兵认为,《指引》建立了一套覆盖全国、通用的行动规则和行为规范,明确各地区、各部门的权力边界和行为“底线”,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维护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值得关注的是,《指引》再次点名“逐利性执法司法”。《指引》明确,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提出三个维度具体要求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各部门各地区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思路,围绕“五统一”“一破除”,也就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及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随着一揽子关系长远的基础制度和政策举措相继出台实施,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一批突出问题得到了初步整治,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对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循环畅通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王善成表示,制定出台《指引》,就是要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方向性、框架性指导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具体来看,《指引》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

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是对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比如,针对交通设施仍存在部分断点卡点的问题,提出“各地区要以打通断头路、基本消除国家公路网省际瓶颈路段以及基本打通跨省航道主要瓶颈和碍航节点为重点,加大协同力度,破除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

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指引》中强调若干“不得”,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还会通报、约谈有关负责人。

鼓励做的属于“自选动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不可能做到齐步走,基础条件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区域可以先行一步,对标更高标准加快推进本地区以及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建设。比如,“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引导全国布局的品牌连锁实体店、厂商直营实体店、大型连锁商场超市探索实行省域内异地异店退换货”等。

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署已经明确,接下来重点就是要抓落实。

王善成表示,将以更有力有效、可感可及的举措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围绕保障市场体制有效运行,加快完善市场制度规则;二是围绕提升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三是围绕打通经济循环各环节,加强市场“软硬”基础设施支撑,不断提升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水平;四是围绕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着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五是围绕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密切关注的突出问题,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王善成强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大市场,是对所有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大市场,绝不是搞自我小循环,绝不是关起门来搞封闭运行的大市场。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畅通的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广阔的发展舞台,让世界各国来华投资者共享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成果。

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根据《指引》,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方面。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提到严禁逐利检查,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解读上述意见时表示,针对违规异地行政检查问题,强调涉企行政检查要以属地管辖为原则,要求明确相关规则,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异地协助机制。

胡卫列表示,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涉企检查中乱作为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根据国务院部署,司法部研究起草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规范涉企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让企业可以放心干事、安心发展,为当前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几个月来,高层多次对逐利性执法表态发声。2024年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国务院总理李强2024年10月8日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时指出,稳经济的关键是稳企业。要切实做好助企纾困工作,指导各地用好各项惠企政策,坚决治理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

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同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要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及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加快民营经济促进立法的进程,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24年12月16日,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李强指出,2025年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

对于如何破解逐利性执法司法,不少业内专家建议将执法过程中罚没所得全部依法上缴中央财政,作为配套措施,由中央财政充分保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经费、装备设施和人员薪资。此外,还应该在管辖权、行政处罚权的约束监督上多下功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第一财经,要优化民商事权利友好型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营商环境的稳定性、透明性、公平性和可预期性。要强调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权威,抓紧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切实把行政权关进法治的笼子,将司法权纳入到法治的轨道,这才是破解趋利性执法、鼓励投资兴业、实现民富国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