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 就业援助打出“组合拳”

1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就业底线。

通知提出,要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合理确定援助对象范围,畅通申请认定渠道,动态掌握帮扶需求,加强分类精准帮扶,做好跟踪服务管理,挖掘创造适合大龄人员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

通知明确各地要落实“两优惠、三补贴”政策。对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就业的、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的,落实税收减免优惠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