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超过使用年限,不换就停气?南通一小区……
最近
家住海门区金色维也纳小区的居民
向《城市日历》反映
燃气公司要求他们更换
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灶
否则就要停气
这是怎么回事呢
黄先生家住金色维也纳小区
4月10号
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
来到他家进行检查
市民 黄先生:
进门就查燃气灶的生产日期,超过八年就要强制性报废 。不只是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地暖、壁挂炉超过八年也要强制报废。三天内不改正,就要关阀。
黄先生家的这台燃气灶
是2014年购买的
虽然已经十年了
但平时用的次数并不多
市民 黄先生:
我们平时都在父母家吃饭,这么多年才用了不到1000元的燃气费,报废也需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我觉得“一刀切”不合理。
记者在黄先生提供的
燃气设施安检记录单上看到
上面写着
“限期整改 到期关阀”
家住金色维也纳小区的潘阿姨
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因为担心被停气
潘阿姨花了1880元
从工作人员那儿
买了一台燃气灶
市民 潘阿姨:
对方说我家的燃气灶过期了,用的是液化气灶,不合格,要换天然气的。如果不换,三天以后就要停气。他们有燃气灶,可以直接换。我们自己买也可以,但是一定要换。
根据2009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燃气具从售出当日起计算,判废年限为8年。
为了安全
居民们需要及时更换
“超期服役”的燃气灶具
但是燃气公司以停气
来倒逼居民更换燃气灶具
这种做法是否合适呢
海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
不规定用户去哪里买。超龄超期的燃气具,达到判废标准,我们开整改单,让用户更换。三天后电话回访,如果判定不符合安全标准,那就要停气。标准前几年就出来了,现在各地事故频发,所以我们按照标准执行。
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从安全角度出发,建议用户换掉。稍微多花点钱,降低安全隐患。关于燃气公司停气的做法,这边我们会进一步了解。
对此
城市日历将继续保持关注
来源:城市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