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了!幼童尿在水沟盖遭公审 网见1举动力挺:当下最好处置

▲路人将小孩随地尿在排水沟的照片放上网公审,引发其他网友质疑。(示意图/翻摄自pexels)

文/镜周刊

人有三急,尤其孩子更是无法控制。一名妈妈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让年约2岁的幼孩在路边水沟盖上尿尿,虽然这位妈妈事后用矿泉水冲洗,却仍被路人拍照放上网公审大骂恶心,不少人却力挺妈妈,认为妈妈事后还拿出矿泉水冲洗水沟盖,已经是当下最好的处置,反轰原PO没有同理心。

一名网友在Threads发文,转贴一张公审路边尿尿的小孩截图,只见图中拍照的人痛批这名妈妈超恶,「小孩尿急就叫他脱裤子直接尿在排水沟。」对此,转贴照片的原PO提出质疑,认为小孩的器官尚未发育成熟,强要他们憋尿是不正确,认为明知是小孩尿急,为何刻意拍照放上网公审幼儿,斥责这样的行为导致愈来愈多家长畏惧带小孩出门。

贴文一出,许多网友也站在妈妈立场,不赞同公审行为,「妈妈急得汗流浃背然后还要被公审,很惨」、「我认为这位妈妈,已经做最适当的处理方式了」、「那么小可能才刚戒尿布,膀胱还没那么会收缩憋尿的,出门前尿尿,明明就上过了,孩子还是没多久又会说我要尿尿」、「低龄小孩就是这秒跟你说要尿尿,下一秒就尿给你看」、「不懂那么多人要苛责什么,她今天也有清理」。

然而也有网友反对这种作法,「图片看起来就是市区马路的转角处,这样跟猫狗差别何在?小孩子在外面忍不住在路边方便不是非常可耻的事,可耻的是你们这些认为这种事情是理所当然的大人」、「原来随地便溺在台湾竟然是可以接受,还以为台湾会比较文明呢」、「妈妈使用别人的不便来支付自己的失误,那就承受公众的批评,不然至少你做干净点别让人看到,连干坏事都不躲人是怎样?」

另外,则有人建议家长可以跟商家借厕所,避免这种尴尬场景,还有人纷纷提出替代方案,「我会携带小塑胶袋…或者外出小尿壶…小男生比较方便处理」、「真的很急右边走两三步有树,树下也算是隐蔽的」、「公务机关、便利商店、医院、加油站都会借」。

根据《废弃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随地便溺将面临新台币1200元至6000元的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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