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修法 公听会意见分歧

台湾家长守护妇幼权益协会与高雄市家长联盟成员28日手拿标语在立法院外陈情,呼吁停止人工生殖法修法,以维护儿童拥有生父生母的权益。(姚志平摄)

国民健康署今天举办《人工生殖法》修法公听会第二场,聚焦代理孕母议题,国民党立委陈菁徽表示,代理孕母议题在台延宕30年,台湾可以借镜的国家非常多,希望可以建立一个让多元家庭都可以平等、有尊严的社会。但台湾家长守护妇幼权益协会在场外抗议无法参加公听会,质疑开放单身、同志,甚至是代理孕母等议题,对社会冲击很大。

曾帮助一对中国夫妻产下孩子的台籍代理孕母Lily说,自己当初在网路社群看到相关需求,且居住的地区可以合法代孕,「何乐而不为?」她强调在代孕前已做好心理建设,自己是房东提供子宫给宝宝长大,看到委托夫妻成为父母,自己也充满喜乐。

各界对于《人工生殖法》修法方向看法分歧,其中又以代理孕母的争议较大,难以凝聚共识。陈菁徽认为,自己是立委也是妇产科医师,代理孕母议题已延宕20、30年,未尝不是台湾的收获,因为从许多国家看到文献数据,提供我们修法方向。但中华仁亲社区关怀协会秘书长张安慈直指,陈菁徽是妇产科医师,显然有利益关系。

在场外的台湾家长守护妇幼权益协会及高雄市家长联盟呼吁,人工生殖修法违反儿权公约对于儿童人权的保障,违反人工生殖法的立法意旨、并伤害下一代健康,呼吁停止人工生殖修法,避免悲剧在台湾重演。

抗议团体指出,「人工生殖法」立法意指指出「人工生殖技术应以治疗不孕症为目的,而非作为创造生命之方法」,而单身、同性伴侣非不孕症患者,不符合人工生殖法意旨,如果开放单身者适用,等于把人想要拥有血缘孩子的想望,凌驾于儿童权益福祉之上。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则表示,自己较倾向将代理孕母和现阶段的修法脱钩处理。因为代孕涉及的层面更广,权益和伦理上的界定,和现行《人工生殖法》医疗技术的性质有一些不同,是否可以专法处理,先行开放单身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