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移入就业机会增加!中市个人、家户所得稳定成长

▲台中市民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双双位居六都第四。(图/台中经发局提供)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行政院主计总处公布去年家庭收支调查结果,112年台中市民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约111.7万元、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约39.4万元,双双位居六都第四。台中市经济发展局指出,自市长卢秀燕108年上任以来迄112年,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从108.2万成长至111.7万,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则从35.2万成长至39.4万。

经发局长张峰源表示,家庭收支调查是政府改善人民生活、制定社会福利政策的重要依据,其中重要经济指标「每户可支配所得」,即家庭所得总额,减去无法自由支配使用的非消费性支出,如各式赋税、利息、保费、礼金后,即为可支配所得,可用在消费或储蓄;其中「家庭所得」涵盖家庭成员的薪资收入、利息收入、分红、执业所得及获得捐赠、政府各种津贴等,又以与产业结构密不可分的薪资收入占大宗。

张局长说明,从提升所得面部分,台中产业结构以精密机械制造业为核心,近年来已逐步跨入航太、半导体、风电等高附加价值产业,抢攻国际市场如美国奇异、空中巴士高阶订单,加上近年来高科技产业如美光、台积电扩大台中投资布局,带动相关庞大供应链如设备、检测、原料商移入,创造高阶就业机会。

另外,台中继106年跃升全国第二大城以来,受惠企业投资持续成长,加上中台湾独有的交通区位优势,带动中部9县市人口迁入台中就业,今年4月人口再度突破285万大关,也挹注家户所得持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