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加码中高龄就业奖励 增加媒合工作机会

台中市府劳工局加码中高龄就业奖励,希望促进更多工作的媒合机会。(台中市府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鼓励中高龄民众重返职场,台中市府推出就业奖励金,包括加码按月发给企业最高3000元、最长6个月的「雇用奖助奖励金」及「继续雇用补助奖励金」,希望企业提升薪资及稳定进用中高龄劳工。

今年基本工资提高为2万5250元,鼓励企业提高薪资,企业雇用中高龄劳工薪资达2万7600元以上,除可申请劳动部雇用奖助方案外,市府再加码按月发给企业最高3000元、最长6个月的「雇用奖助奖励金」。

劳工局长张大春指出,市长卢秀燕关心及重视台中市产业发展与市民就业议题,去年上半年台中市失业率为全国最低,鼓励雇主提高薪资及继续雇用高龄者,另新增中高龄劳工就业奖励金,鼓励中高龄重返职场及再就业,解决企业人力短缺及中高龄者就业需求。

鼓励中高龄者再发挥服务的精神投入就业市场,与企业共同提升产能绩效,市府新增鼓励中高龄求职者「就业奖励金」,设籍台中市年满45岁以上且失业期间连续1个月中高龄、高龄者,经台中就业服务处评估后推介就业满30日,且投保薪资在第六级距以下者,将按月核给劳工最高3000元就业奖励金,最长发给6个月。

市府希望透过就业奖励措施,鼓励中高龄求职者重返职场,并于劳工稳定就业后,提醒雇主适时提高薪资,以留住人才、创造劳资双赢。

台中市就业服务处指出,因应《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实施,市府陆续推动各项就业促进措施及规画成立银发人才服务据点,中高龄及高龄劳工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