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母女研究生控男教授掀衣强吻胸部 结果超逆转
高院民事大楼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某国立大学陈姓男教授遭女研究生指控「掀开上衣在胸部乱亲」涉嫌强制性交未遂,刑事部分陈男获不起诉确定后,对女研究生提告,她遭依加重诽谤罪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确定,陈男还求偿150万元,台湾高等法院判决女研究生须赔偿40万元。可上诉。
陈男提告指称,硕士在职专班指导的单亲妈妈女研究生在2015年4月25日前往他住处聊天谈心,隔年她竟提告指控他亲吻她胸部、触摸私处,并强行拉扯其衣裤而欲发生性行为未遂后,复无故阻扰其离去,但检方已对他不起诉处分。
陈男说,女研究生向壹周刊爆料诬指他,「老师就整个人扑过来,又亲又搂的又捏」「老师就把我的上衣掀开,一直在我的胸部乱亲」,壹周刊将不实内容作成标题为「教授猥亵女学生 的报导,女研究生须赔偿他精神慰抚金150万元。
一审认定,女研究生接受壹周刊记者采访,陈述言论是虚捏遭陈男强吻袭胸之过程,壹周刊因此将之登载造成陈的名誉因而受损,判她须赔偿20万元,上诉后,二审高院改判赔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