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帮好友养女儿 遭控「他摸我胸部」真相大逆转

一名王姓男子替好朋友养女儿,却反被少女控诉性侵与性骚扰。(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王姓男子受友人之托照顾其13岁女儿,却遭控涉嫌摸少女的胸部并猥亵,遭到检察官起诉。台中地院审理时,发现少女说词反复,还曾写下自白书,称自己谎称遇害,最终认定检方举证不足,判王男无罪。可上诉。

检警调查,王男受友人请托,于2017年至2019年间帮忙照顾友人的13岁女儿,却在2019年间涉嫌抚摸少女胸部,强脱少女内裤,还以大腿等身体部位触碰少女等,遭检方起诉。对此,王男辩称,他并没有猥亵少女,且少女有写下悔过书,证明他的清白。

台中地院审理时,法官发现少女曾在警询时,指出王男摸她胸部且有道歉,后来改口称,王男仅有摸大腿,另,少女于审理准备程序时,称王男有与她性交,但被问及是否过程下体疼痛或持续时间,少女则回复,「应该会吧」、「我没看时间」、「我不知道」,验伤报告亦无明显处女膜撕裂伤,认定少女的证词反复,且严重程度不一。

法官指出,少女的自白书中写道,她不愿与王男一同居住,书都读不下去,被大阿姨察觉异状后,才假设性询问她是否被王男性侵或性骚扰,她为了想和大阿姨居住,才会说谎自己遭性侵,直到阿姨去找检查官,她才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因此才写下自白书证明王男的清白,综合以上,法官认为检方举证不足以证明王男有罪,故谕知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