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男友是消防猛男!少女爬上他的床狂哭控性侵 结果大逆转
▲阿明辩称,少女进入他的房间,跨坐他的腿部,紧抱他大哭。(示意图/翻摄免费图库pixabay)
一名17岁少女指控,遭妈妈的同居消防员男友阿明(化名)性侵。但阿明辩称,双方是你情我愿,他绝无强迫、伤害对方。台中地院法官认为,被害人的指证多有瑕疵,因此判男方无罪。
判决指出,阿明和少女母亲为男女朋友,平时他与少女同住,被少女叫「叔叔」;女友则长期于南部工作,每1、2个月才会回家一次。少女指控,2019年12月某天阿明想侵犯她,但阿明否认称,前一晚双方一起饮酒,喝完后即各自回房间睡觉;但当天凌晨约3、4时许,少女进入他的房间,紧抱他大哭,称妈妈骗所有人,还骗她和他。
▼阿明是体格健壮的消防猛男。(示意图/翻摄免费图库pixabay)
被告辩称,他安抚少女后两人一起睡觉,当天清晨6、7时许,他发现被亲脸颊及嘴巴,因此也回亲,之后的亲密行为是在你情我愿之下所为,其绝无强迫、伤害对方,亦未对她施予暴力。
法官认为,被告担任消防员工作,显见其身体强健,而被害人也坦证他的力量及身材优势大于她许多;更可知他对她的亲密举动,若有违反她的意愿,确实极易造成她身体受伤,但事实上她竟全无伤痕。
法官根据两人LINE对话纪录,少女事后曾向被告询问是否需要吃避孕药;被告则回称不用,是「安全期、没在里面。」法官认为,少女事后未见有何遭性侵后的逃离、回避、恐惧、受辱、责难、怨怼等激烈情绪,反而平静如常,甚至回房继续就寝。
法官表示,被害人年满17岁,且并无证据有违反她意愿情事,且她指证既多有瑕疵,而公诉人所指其他各证,又不能证明被告确有强制性交犯行,因此判无罪。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