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男友是猛男消防员 女高中生半夜骑上他撩欲火

妈妈男友猛男消防员,女高中生半夜骑上他撩欲火。(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一名消防员A男与女友及她的高中女儿同住,但女友平时在南部工作,一个月只回家一、二次,去年12月,女高中生却向友人父亲哭诉遭到A男性侵,并向A男提告,A男审理时喊冤表示,是两人喝完酒后,女方只穿内裤外衣主动进入他房间抱着他大哭被母亲骗,他安抚下女方主动拥吻,他在情不自禁下用手侵入女方下体,但原本想进一步时,却遭女方拒绝后就打住念头法官审理后认为,A男行为虽不可取,但并无违反女方意愿而决无罪。

女方指控,A男与女友同住,但是却遭到女友的高中女儿指控,去年12月与她称为叔叔的A男在房间内聊天,之后对方开始拥抱、亲吻,她害怕下则逃离房间后睡着。但A男却在被害人醒来后,对她进行指侵,甚至要进一步性侵,但被她用脚夹住腰部打消念头,事后女方告诉友人及父亲,父亲怒之下提告。

但判决书记载,A男与女高中生确有共同喝酒,之后各自回自己房间睡觉,但凌晨约3、4时许,女方却进入A男房间,跨坐在他腿部,紧抱大哭,声称「母欺骗所有人,骗我,骗你」,A男当时极力安抚下共同入睡。

但A男醒来后,却发现女方亲吻他脸颊嘴巴,他也顺势回吻,并掀起被害她的上衣亲吻胸、腹部,并抚摸下体,以手指侵入下体约10分钟,A男当场欲火焚身,正想要进一步进行性行为时,女方以腿、膝夹住被告腰部,并称「不要」,A男就立刻停止,女方则拿起内裤回自己房间,关门时还夹到A男头部

法官认为,A男担任消防员之工作身体强健,女方也表示A男力量身材优势大于自己许多,更可知A男对于女方亲密举动,若有违反女方意愿之情事,极易造成女方身体受有伤害,但女方在历经A男亲密动作之后,竟全无伤痕男方也供称亲吻女方颈、胸及指侵,确实未有任何勉强、强迫或暴力,均系在你情我愿之情状下而为。法官虽指责A男行为不可取,但认定是A男没有违法女方的意愿,而判决阿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