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儿有亲密男友!妈气炸撂人打爆他屁股 被控私刑结局逆转

▲张男主张遭小美表哥持开山刀威胁,并以棍棒殴打爆他屁股。(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佩蓁/桃园报导

桃园一名张姓男子与16岁的小美(化名)发生性关系,事后被小美妈妈发现,她怀疑女儿是遭张男性侵,带着2名姪子到张家谈判。但张男指控小美表哥持开山刀架在他脖子上逼他承认性侵,并持棍棒殴打、恐吓。事后张家报警,检方认小美母亲及2表哥涉犯强制罪及恐吓罪嫌起诉,不过桃园地院审理后认为罪证不足,判3人无罪,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18岁的张男他与小美在国中时是情侣,两人交往约1年,期间曾发生性行为,小美妈妈发现后,于2021年5月14日晚间带着小美、2名姪子及友人到张家谈判,当时他们一行人在张家楼下叫嚣,引来警察关切,张男及父亲主张员警待了5到10分钟后便离去,接着小美表哥突然从车上拿出一把开山刀,并架在他脖子上逼问:「你是直接用强的吗?你承不承认?」他因害怕只能点头承认,2名表哥以惩罚为由,轮流持棍棒殴打张屁股20下,并恐吓「不要再让我遇到你」。

法院审理时,张父出庭作证表示,小美表哥持约54公分长的开山刀架在儿子脖子上至少5至10分钟,但张男却称是30公分的刀,架在他脖子上约30秒,父子证词有所出入,且张男提出的伤势照看起来十分严重,但他却称因怕被误以为是家暴所以没有就医「擦擦药就好」,因此法官认为2人有意隐瞒。此外,小美妈妈及2名表哥则坚决否认有任何强制、恐吓的行为,也没有持开山刀威胁、殴打张男,并表示当天打张男屁股的人是小美,当时到场处理的员警,出庭也说现场没有看到刀械或棍棒。

经查,小美在案发隔月便对张男提起妨害性自主告诉,目前由少年法庭审理中,去年3月又对张男提起损害赔偿之民事诉讼:接着张男才到警局报案,并对小美母亲及2表哥提出妨害自由诉讼,法院认为张家父子与小美母女、2表哥之间的利害关系相反,且张家父子的证词供述不一,查无其他证据能够补强,因此无法认定小美母亲等3人犯罪,判小美母亲及2名表哥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