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当街「吃吃」被抓到! 小王不怕被告怒呛声:我们互相喜欢

一名人妻离家出走,搬去与小王同居,其丈夫崩溃提告求偿。(示意图/Shutterstock)

彰化一名女子婚内出轨,当街与小王在街上甜蜜喂食,小王还向其丈夫呛声「我们互相喜欢,你爱告就去告,通奸罪都已经除罪了」等语。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废除原判,判女子与小王须连带赔偿15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林姓男子主张刘女为他的前妻,刘女却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离家出走,同居廖姓男子并出轨,廖男当街喂刘女吃东西,还在大街上对他呛声,「对,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你爱告就去告,反正你要告也告不动,我也不怕人告...」、「通奸罪都已经除罪了」等语,此外,刘女也坦承有与廖男发生亲密关系,认为2人的行为已经侵害他的配偶权且情节重大,故向法院请求100万元精神抚慰金。

对此,刘女辩称,她不堪长期遭林男家暴才离家出走,透过另名友人协助,才与廖男及廖男的亲戚一同住在3房2厅的住处,认为前夫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她有侵害配偶权,盼法院驳回请求。

案经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一般社会通念中,有配偶之人会避免与异性长期共居一室,纵使刘女辩称不堪家暴,仍不能以此合理化与廖男的同居行为,认定刘女与廖男之间的情谊已超越正常分际,侵害林男的配偶权,故求偿有理,审酌后判刘女与廖男须连带赔偿1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