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陷空窗 試院:無緊急必要事項12日不召開院會
考试院今天表示,当正副院长、试委出缺时,为处理攸关国考法定程序等紧急必要事项,得召集考试院会,但因尚无部会提出需提请考试院会议决的紧急必要事项,12日将不召开考试院会。
考试院第13届考试委员任期8月31日届满,但因立院未能及时处理人事同意权,第14届考试院无法于9月1日上任。
考试院透过新闻稿指出,依考试院会议规则第5条之1规定,院长、副院长及考试委员同时出缺时,为处理攸关国家考试法定程序等紧急必要事项,仍得由其他应出席成员召集会议。
考试院表示,从5日会议后,尚无部会提出需提请考试院会议决的紧急必要事项,12日将不召开考试院会议。
考试院说明,为使国家考试能依循典试法程序持续办理,以维护宪法所保障人民的工作权及应考试服公职权,并为处理攸关公务人员权益及配合其他宪政机关运作的时效性议案,考试院在看守期间仍有召开会议的必要。
考试院提到,例如9月5日考试院会议通过高普考试增列增额录取名额案,总计增列增额录取名额1920名,以便高普考第一试能在9月18日榜示,使部分需办理第二试(口试)的类科得如期进行,就属会议规则第5条之1「紧急必要事项」范畴。
考试院强调,依会议规则第5条之1,看守期间考试院召开会议应以「紧急必要事项」为范畴,并需由第14届就职后的院会追认。因此,9月5日考试院会议也通过看守期间考试院会议启动作业程序,各部会如无需提请考试院会议议决的紧急必要事项,当周将不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