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创大革新 设置PM统筹支援

资料来源:日本内阁府,资策会MIC整理,2021年8月

为加速创新技术开发,各国政府除投入巨资以促进国内重要基础领域技术开发,也希望透过扶植新创企业刺激创新技术研发。各国新创补助机制方案,包括日本及我国系参考美国作法推出小型企业创新研发计划(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SBIR);日本SBIR制度实施20年后,甫于2021年第二季推出革新版本,希望改善旧机制缺乏整体研发创新战略规划等缺失。

各国将新创企业当作是技术研发活水资源之一,日本SBIR补助制度实施逾20年,至今已补助11.6万家企业、补助规模达1.5兆日圆。有别于美国系以补助新创为主之中小企业,日本是以补助所有中小企业之研究开发,希望借此可以扩大业者研发规模、并将其研发成果推出市场;参与推出补助计划之部会包含经济产业省、文部科学省、总务省等七个部会。

但日本旧有SBIR制度补助成效不彰,如欠缺对于补助领域技术的整体战略性规划,仅由各部会自行提出补助技术领域;各部会自行提案、补助计划叠床架屋的结果,导致补助成为支援普惠中小企业为主,不像美国SBIR多以补助新创企业、着重创新技术研究开发为主,因此无法达成多样性创新技术开发的原设定目标。

新创企业发展阶段不同时期有不同辅导资源需求,然目前日本SBIR补助机制着重于研发中期的研究支援,较缺乏对于研发初期概念验证(POC)及研发后期商业化落地验证的协助;对新创业者而言,若先不考虑团队能力因素,其技术研发缺乏各不同阶段之延续性支援,产品商业落地成功机率就随之降低。

此外,新创企业团队多半是以技术研发人员为主,对于企业经营管理较不擅长,抑或是缺乏政府补助计划申请与执行经验,不确定自己适合何种政府补助计划,或是如何选定方案、撰写合宜之计划提案书,造成新创企业花费许多心力投入政府补助计划,但却落入无法顺利取得补助资源或无法顺利完成计划等窘境。

为了可以更有效率地支援新创业者,日本SBIR制度革新特别比照企业方式设置PM职位,专责计划运营管理、调配支援工作,工作性质类似陪伴新创成长的保母;内阁府此次还公开对外募集SBIR计划两类型PM人员,除SBIR计划专责PM之外,还设有跨部会协调沟通PM。

上述PM工作主要包括协助各部会拟定指定补助金等技术研发课题,协助新创业者连结串接各种政府补助资源及各项活动,并针对获补助之新创业者提供各种建议,包括如何争取下一阶段补助资源,或是该如何推动研发技术商业落地之策略建议等。

日本也希望借由此次SBIR补助机制新增设的PM角色,强化过往各部会补助目标方向缺乏沟通整合的议题,以及提升新创企业开发创新技术、成功商业落地的机率与家数,以达成鼓励新创企业发展创新技术的计划目标。

为了强化SBIR补助机制成效,日本政府于今(2021)年4月实施新版日本SBIR制度,此次转变包含法源依据及补助金规划方向,目标系由原先以支援中小企业为主的补助机制转为引发创新的补助机制,主管单位也由原先经产省中小企业厅(同我国经济部中小企业处执掌)转为内阁府(同我国行政院执掌)主导。

在补助经费方面,透过要求各部会需设定一定比例研究开发预算补助新创业者(指定补助金),借此增加针对新创企业之创新技术开发补助经费,并保留业者经费用项目之弹性;在补助机制方面则建立跨部会统一规定,包括设定基于政策需求的研究开发课题,分阶段进行选拔审查且需要提供新创业者延续性支援等。

日本政府于今年6月中旬对外公告指定补助金与特定新技术补助金之原则与规定。在指定补助金方面,针对新创企业将分为三阶段给予不同额度经费补助,

在特定新技术补助金方面,今(2021)年度日本公布针对新创企业的研发补助金额(特定新技术补助金)总计约为536.6亿日圆,补助对象主要为创业未满10年之研发型新创业者。

我国针对新创企业补助资源众多,除经济部小型企业创新研发计划(SBIR)外,中央各部会与各地方政府都推出包含资金补助、业师咨询、新创基地、实证场域等,相关资源汇整于新创圆梦网。但补助资源过多,反而使得新创业者无所适从,不太确定自己适合何种政府计划资源;或是倒果为因,部分新创业者公司经营以申请政府补助计划为主,而不专注于创新开发自家技术产品;也有些新创业者缺乏政府计划执行经验或是专案经理人力,因此容易产生耗费人力资金,却无法顺利完成原定计划,宣告计划中止的窘境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