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调整房产落户政策:在本市有住宅类房产可申请落户

昨天傍晚,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调整后的房产落户政策将从今年十月一号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这一举措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知指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百分之五十。值得一提的是,若满足以上条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将户口一并迁入房产所在地址。本台记者报道。

昨天傍晚,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调整后的房产落户政策将从今年十月一号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这一举措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知指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百分之五十。值得一提的是,若满足以上条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将户口一并迁入房产所在地址。本台记者报道。

19日傍晚,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调整后的房产落户政策,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这一举措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通知指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

值得一提的是,若满足以上条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将户口一并迁入房产所在地址。(来源: 午间新闻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