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退将参与中共党政军活动罚则?陆委会喊「不赞成」
陆委会13日表态,不赞成部分立委酝酿修法删除有关退役将领赴大陆参与中共党政军活动的违规行为罚则。(路透)
台湾高阶退将近年不乏前往大陆参加中共党政军活动,以妨害国家尊严等原因遭罚。近日国民党立委翁晓玲传出酝酿提案修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9之3条、第91条,将规范退将等到大陆参与党政军活动的规范罚则全数删除。对此规划,陆委会13日表态,政府不赞成相关修法提案,应避免因交流失序而影响国家整体利益,相关规定确有维持必要,但也尊重立委的提案权。
陆委会方面表示,两岸条例第9条之3及第91条规定,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或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之政务副首长或少将以上人员,及情报机关首长不得参与大陆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所举办之庆典或活动,
如有妨害国家尊严之行为,违反者得停止领受月退休金;情节重大者,得剥夺其月退休金;已支领者,并应追回之。
因此,针对有关部分立委拟提案删除退将等赴大陆参与中共党政军活动的规范与罚则等相关规定,陆委会强调,政府不赞成相关修法提案,但尊重立委的提案权。
陆委会进一步说明,上述法条的立法目的是考量相关人员均属指标性人员,卸任公(军)职后身分仍属特殊,与一般国人有别。如卸任后参与中共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团体举办庆典或活动,而有妨害国家尊严行为,对民心士气影响甚巨。
陆委会重申,为强化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考量,避免因交流失序而影响国家整体利益,相关规定确有维持必要。对违反规定之个案,政府会注重程序保障。相关规定对一般国人,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影响多数退离职人员赴陆从事一般性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