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优化公积金使用 保障居民住房需求

6月3日,记者从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滕州分中心了解到,我市不断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系列措施正加速落地见效。

为加大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支持力度,实施好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好相关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经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出台实施了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职工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在我市购买装配式住宅或高品质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据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滕州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另外,多子女职工家庭、装配式住宅、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政策不叠加执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限由原来1年内放宽到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次政策调整不涉及商转公贷款,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除此之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进行了下调。“本来还在犹豫,刚好赶上我市宣布房贷利率调整,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能省下几万元利息。”打算购买住房的市民杨先生说。从新政策发布到变成“真金白银”,不少像杨先生这样的购房者享受到政策落地带来的红利。

为让缴存职工及时享受政策优惠,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步调整,从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2024年5月18日以前已经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发放贷款的,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标准;2024年5月18日(含)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届时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统一为存量贷款的借款职工进行利率调整,无需职工申请即可享受优惠。(廖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