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首套、二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比统一为15%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15日,山东省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推出把握商品住宅增量供应节奏、落实国家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实施购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十条举措。

《措施》提出,落实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系列金融支持政策,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与此同时,《措施》明确,继续实施购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延续执行阶段性购房补贴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截止时间由2025年5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同步顺延。

《措施》要求,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继续执行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96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160万元的优惠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拟购住房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拥有的住房套数作为认定标准。实施“商转公”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条件,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可办理购房提取;符合贷款条件的,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大力提升住宅品质,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