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最新通知!事关中小学收费

(原标题:山东最新通知!事关中小学收费)

4月3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实施

《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

(鲁发改价格〔2024〕246号)

旨在进一步规范

山东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

更好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健全收费项目清单制度、规范定价权限、加强成本调查监审、科学制定收费标准、强化收费行为监管等8个方面

全省中小学实行统一的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清单制度

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一级收费项目4项

政府定价全覆盖管理

不得以任何方式从学费等办学收入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

调整周期原则上不低于3年

学费、住宿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和就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