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灵刷手落网 2年盗刷3000次声称有莫名兴奋感

地方中心苗栗报导

苗栗一名无业男子两年内在桃竹苗各地盗刷信用卡近3000次,被害店家给他取名「闪灵刷手」,他落网时声称「盗刷有莫名兴奋感」。

苗栗县警局头份分局表示,35岁李姓男子目前无业,自101年起多次在桃园新竹及苗栗等地多家超商内,见被害人提款、结帐后忘记取卡,再趁店员不注意时拿走,再持卡至四处盗刷手机等3C产品,估计成功盗刷次数已近3000次。

被害店家事后调阅监视器画面私下互相提醒要注意这名闪灵刷手,30日下午李姓男子再度前往头份镇某3C商店欲重施故技,被眼尖店员识破,不动声色向警方报案。警方获报赶抵进行盘查李男惊觉事机败露,主动坦承盗刷,并交出身上28张信用卡。

警方表示,李男因犯案次数太多,已记不清楚盗刷物品金额,他辩称在盗刷信用卡时会有一股有莫名兴奋感,虽然知道犯法,仍「不知不觉一直想盗刷」,全案讯后依伪造文书、侵占遗失物罪嫌移送苗栗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