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金融界10月25日消息,2024 年 10 月 25 日,杉杉股份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杉杉控股存在通过宁波炬泰持有吉翔股份股份超过 30%,以及通过上海钢石收购吉翔股份 9.84%股份且未按规定发出收购要约等违法事实。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杉杉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永刚已于 2023 年 2 月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本事项不涉及杉杉股份,不会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涉及退市情形,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电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