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集团涉及10宗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总标的12.82亿元。
近期,杉杉集团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情况公告,涉诉案件共计12宗。根据公告,杉杉集团先后与10家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因未能按期偿付,因而构成实际违约,涉及银行主要包括光大银行、上海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总涉案标的金额12.82亿元。
其中涉及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具体包括:
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金额1亿元。
2024年6月,杉杉控股未按约定支付季度利息,相关行为已构成违约,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杉杉控股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要求发行人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金额1.45亿元。
由于杉杉控股发生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违约情况,触发合同约定的交叉违约条款,故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宣布贷款于2024年6月21日提前到期,并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杉杉控股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要求发行人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金额1亿元。
2023年8月21日,杉杉控股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1.00亿元,到期日为2024年8月20日,发行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杉杉控股发生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违约情况,已触发合同约定的交叉违约条款,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宣布所有已发放贷款立即到期,并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要求发行人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与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金额0.87亿元。
2023年12月,杉杉控股与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1.00亿元,实际放款金额为0.87亿元,发行人与上海杉融实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杉杉控股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杉杉控股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要求发行人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博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4年4月,杉杉控股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博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2.00亿元,借款期限6个月,到期日为2024年10月22日,发行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杉杉控股发生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违约情况,已触发合同约定的交叉违约条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博支行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杉杉控股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等,要求发行人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信用证融资纠纷
2023年9月,杉杉控股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订《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约定开立国内信用证0.44亿元,受益人为上海仁亚贸易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2日,发行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杉杉控股及其集团、关联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等事宜,触发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杉杉控股归还垫付款本金及利息等,要求发行人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信用证融资纠纷
2023年10月,杉杉控股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订《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约定开立国内信用证0.06亿元,受益人为上海仁亚贸易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3日,发行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杉杉控股及其集团、关联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等事宜,触发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杉杉控股归还垫付款本金及利息等,要求发行人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3年7月6日,上海杉融实业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亿元,到期日为2024年7月5日,杉杉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宁波栎港科技、宁波顺诺贸易和宁波高宏国际贸易进行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权登记。到期后经协商一致,上海杉融实业对原借款展期至2025年7月4日。
由于杉杉控股及其集团、关联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等事宜,触发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杉融实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要求杉杉控股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信用证融资纠纷
2023年8月18日,杉杉控股与上海农商行张江科技支行签订《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1份,金额为0.50亿元,受益人为上海仁亚贸易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3年9月20日,发行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杉杉控股及其集团、关联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等事宜,触发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杉杉控股归还垫付款本金及利息等,要求发行人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金融借款合同
2023年7月-8月,杉杉控股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订多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为4.50亿元,发行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杉杉控股及其集团、关联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等事宜,触发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杉杉控股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要求发行人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