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1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祝盼 毛浓曦)日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进一步用好城市调控自主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严格控制增量供应、优化存量供给、推动高质量发展6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措施》明确,取消调减商品住房限制政策,支持各城市因城施策取消住房限购、限售、限价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应调尽调、应取消尽取消;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加大人才购房补贴力度,对个人购房、人才购房、旧房装修和适老化改造等所需物品和材料给予适当补贴。
此外,《措施》还提出,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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