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被告没事…高雄妇再骂「法院认证的小三」这次栽了

上次被告没事…高雄妇再骂「法院认证的小三」,这次栽了。(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罗姓妇人因不满恩恩(化名)与丈夫交往,先是在脸书发文影射,经检方处分不起诉后,罗女又贴文标注恩恩「法院认证的小三专业户」、「私生活感情淫乱不检点」,再度挨告。法官依犯散布文字诽谤罪,处罚金1万元,得服劳役,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罗女因不满恩恩(化名)与其配偶交往,在FACEBOOK发表影射恩恩之言论,经恩恩提出告诉后,检察官为不起诉处分。怎料去年10月4日,罗女又登入FACEBOOK,在个人页面标记恩恩的脸书帐号,张贴「法院认证的小三专业户又私生活感情淫乱不检点」、「丢脸」等文字,并附上不起诉处分书;事后恩恩不甘受辱再度报警提告。

罗女到案后坦承在脸书个人页面,张贴贴文之事实,但否认有何诽谤犯行,辩称没有妨害名誉之犯意。

法官审酌罗女不思理性解决感情纷争,竟率以文字诽谤恩恩,足以贬损其名誉、人格及社会评价,致其受有精神上之痛苦,显见其欠缺尊重他人人格法益之观念,应予非难;另特别考量罗女是原配而发表言论之动机;并衡罗女最终坦承犯行,但迄未与恩恩达成和解;法官依犯散布文字诽谤罪,处罚金1万元,得服劳役,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