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这次总算做点实事了
媒体报导,立法院临时会日昨三读修正通过电业法部分条文草案,规定庇护工场、立案的社会福利机构及护理之家的用电成本,收费应低于民间普通电价;而使用维生相关器材的身心障碍者,其用电计价收费则以供电成本计算。
阿弥佗佛啦,看来我们的立法院总算还是能做点「实事、好事与正事」,而不是每个法案都要无限上纲的蓝绿口水恶斗。准此,我们不以人、以事废言,此番诸如在野民进党籍的立法委员陈节如,抑或是过去蓝营立委邱毅口中是「『丑』女」的管碧玲委员等等,咸都认同应修法才能减轻台湾弱势族群或残障家庭的负担,也才能避免因为电价上涨关系,造成社福机构的经营困难进而影响对社会弱势者的照护品质等。
因而,笔者对于此次立法院终能「不分朝野蓝绿」的理性审查与良性沟通互动,实在应该给他们这群早已意识型态僵化及嗜血成性的「政治工作者、政客」一些些掌声,当然,更期许像电业法这样「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的修法务实风格,能不断持续的顺势、顺利、顺民地传承下去,而蓝绿终能抛弃无谓的意气之争,一起为台湾的公平正义加油努力。
●作者胡文琦,台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