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服业节能补助 经部两路并进

商业司9日召开「商业服务业节能设备补助」说明会时,苏文玲做了上述表示。由于商业部门87%碳排放,来自电力使用,因此鼓励商业服务业者使用节能设备,降低商业部门的碳排放量。

由于商业部门涵盖的行业、业态均多,为了协助不同节能需求的业者,因此推出两种方案。对能源设备使用较单纯店家,例如中小型餐厅、杂货店等传统服务业、或是医事机构、托婴中心、长照机构、儿少机构、身障机构、演艺团体、休闲农场、短期补习班、儿童课后照顾中心、农产批发市场、民宿业、驾训班等取得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署,可申请「设备汰换补助」。

其中补助空调与照明灯具两项,空调项目为以能源效率1级,产品厂牌、型号以本部能源局「能源效率分级标示管理系统」网站载明者为限,每台补助上限3.5万元,本项合计不超过20万元;照明灯具以「发光二极体平板灯具」、「天井灯」、「筒灯及嵌灯」、「出口及避难指示灯」、「室内照明灯具」、「办公室及营业场所灯具」6类为主,并以经济部部能源局「节能标章」网站载明为限,以购买价格补助50%、不超过500元,本项合计以5万元为上限。

针对契约用电容量达100瓩的业者,如百货卖场、饭店、婚宴会馆、低温物流业者等商业用电大户,则可选用「系统节能专案」补助,透过能源监管系统(EMS)整合相关节能设备进行系统改善,每案补助1/3的金额,以500万元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