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养护院被曝用小房间关残障人士,院方:发病期间强行临时关一下
10月13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视频反映称上海一家养护院把多名残障人士关在环境恶劣的小房间中。
视频显示多名残障人士被关在环境恶劣的小房间中
现场视频
残疾人被关小房间,铁栅栏门里豢养看门狗
10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网友发布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大团镇一家养护院53秒的现场视频显示,在铁栅栏门里豢养的有看门狗,有多位残疾人被关在小房间内。
记者多次致电涉事养护院,其总机拨通后,转接分机号一直无人接听,电话提示音显示“分机无人接听,请改拨其他分机号。”记者拨打4个分机号,均无人应答。
稍早前,该养护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应媒体记者称,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养护院正在对相关方面进行整改。被关者均患有精神类疾病,把人关起来是在病人发作期间采取的保护性措施。
图为网传视频截图
涉事养护院回应
这只是临时性的,正常的是住养护院大房间
该养护院工作人员解释称:“我们正在处理这个事情,这只是发病期间临时用的小房间。残疾人发病期间随地大小便,甩到墙上的都有,说句不好听的,发病期间真的没有办法(控制),只能用强行的方法临时关一下,等他稳定了,但是我们实际的困难,大家是看不到的。”
养护院工作人员表示,网传视频与事实不符,“他视频拍的并不是整个院里的情况,我们欢迎任何人来现场看。这只是临时性的,正常的是住养护院大房间。我们现在把这些房间要么重修装修,要么不用这个房间,弄大一点的。”
浦东新区大团镇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他们已经关注到此事,有专人负责,目前还在核实中。
残联可以安排床位
“养护机构不是我们管,可以去问民政那边”
10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浦东新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没有这个养护院,我可以帮你登记汇报上去。”
图为浦东新区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截图
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重残人员,残联可以给提供照顾的养护机构,“像智力、精神呀这种残疾人,如果说家里面不方便照顾,或者家人年事已高,他可以给我们反映,我们可以给反映给收纳这些重残人士的养护院,给安排进去住。”
对于网友有发病残疾人被关小房间一事,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不清楚有无这方面的规定。
“对于发病的残疾人,这你要问养护机构,养护机构不是我们去管的,你说的我估计是民营的养护机构,他们收残疾人怎么去护理,这个问题你可以去问民政那边,看他们有没有相关的文件,我们只是可以给重残人士安排进去养护的床位,至于后面的管理是民政那边,这个不是我们管的。”
民政局工作人员
不清楚残疾人发病期间能否强制关小房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浦东新区民政局求证,工作人员提供了电话答复称:“你联系一下我们对外宣传的同事。”但是记者多次拨打,始终无人接听。
记者随后再次联系浦东新区民政局,前述工作人员解释称可能同事走开了。对于民政局是否已到该养护机构实地调查,残疾人发病期间能否强制关小房间,这位工作人员答复称:“这个我不负责这块工作,你联系这个电话不就可以解决问题吗。我不负责这个工作,你让我回答,我没法回答的,我是办公室,我不清楚具体的业务。”
律师说法
把残疾人放入狭小且不适合居住房间或侵权
“养护院不能这样做,因为养护院作为一种医疗和服务相统一的机构,养护院应当为住院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照顾义务。”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尽管患者因为身体原因难以自己照顾自己,但是养护院依然应当对入住人员提供合理的照料和服务,不能因为身体原因而有所差别。
付建指出,把入住者放入狭小的且不适合居住的房间可能会涉嫌虐待罪。如果情节不严重,养护院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养护院将残疾人关小房间的行为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付建指出,根据《残疾保障法》《精神卫生卫生法》的规定,违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人身自由,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会产生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罪,养护机构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记者 李华 编辑 董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