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患住院期间性骚扰护理师 法院裁定继承人要赔20万

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癌医中心分院发生一起护理师遭病患性骚扰案件。(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癌医中心分院发生一起护理师遭病患性骚扰案件,一名护理师指控病患阿德(化名)于住院期间对其进行多次性骚扰行为,最终法院裁定,阿德之继承人应赔偿护理师20万元。

根据护理师的指控,事件发生在110年12月6日至7日期间。第一起事件发生在12月6日傍晚5时28分,当时护理师前往病房询问晚餐事宜,阿德假借查看识别证之名,故意伸手碰触护理师胸部。护理师表示,当时她并未立即反应过来,直至感受到对方的不当行为。第二起事件发生在隔日凌晨1时5分,护理师在巡房时,阿德乘其不备,伸手触碰护理师的大腿及下体,护理师出言制止,但对方依然重复此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定,阿德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护理师的身体权利,并对护理师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符合性骚扰防治法及民法相关条文的赔偿要求。鉴于阿德于112年12月28日过世,其继承人未在合法通知期间提出抗辩,法院依规定视同自认护理师所述事实,判决其继承人应于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护理师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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