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拟完善主板上市条件 适度提高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和市值等指标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4月12日晚间,上交所表示,经认真研究论证,拟完善主板上市条件,适度提高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和市值等指标。

具体来看,将第一套上市标准中的最近3年累计净利润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从6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指标从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

将第二套上市标准中的最近3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5亿元。

将第三套上市标准中的预计市值指标从80亿元提升至100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指标从8亿元提升至10亿元。同时,在《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中进一步明确主板定位,对发行人的行业地位等提出细化要求。

上交所表示,修订后的主板上市条件,拟自新上市规则发布之日起实施,尚未通过上市委审议的主板拟上市企业应当适用新的上市条件;已通过上市委审议的,适用修订前的上市条件。对于未通过上市委审议,且不符合新的上市条件的企业,上交所将引导其重新申报在其他合适的板块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