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偷開車釀3死…法院裁定收容 死者家屬強調要提告

警方昨日中午将涉案少年移送士林地院少年法庭审理。记者李隆揆/摄影

十五岁曾姓少年无照驾车高速冲撞内湖区一处面线摊,酿成三死二伤悲剧,少年法庭审理后裁定收容。图/读者提供

十五岁曾姓少年前天偷开外祖父汽车上路,在台北市东湖市场冲撞面线摊,酿三死二伤悲剧,导致三个家庭一夕破碎,少年警询后依过失致死罪送办,士林地院裁定收容;士林地检署昨天相验,法医认定三人死因为车祸造成外伤死亡,家属强调要对少年提告过失致死罪。

死者家属昨回现场招魂,许多民众献花哀悼,场面哀戚;法界人士指出,少年无照撞死人有民刑事责任,刑事部分若少年满十四岁,依少年事件处理法规定,移送地检署侦办。少年犯过失致死罪可处五年以下徒刑,但未成年人依法会减刑。

因少年十五岁是未成年人,依民法规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父母身为法定代理人,对小孩行为得负连带责任,民事赔偿的沉重负担落到父母肩上。外祖父若知情借车会受行政裁罚,若不知情也可能面临民事连带赔偿。

北市蓝绿议员昨纷纷针对此事件质询,台北市警察局长李西河指出,针对父母责任,建请法院监管财产,以利事后求偿,将对无照驾驶少年积极执法。

警方调查,曾姓少年前天趁外祖父出国不在家,搭乘捷运到东湖站,先从外祖父家中取走汽车钥匙,骑脚踏车到新北汐止停车场牵车,驾车折返内湖准备找同学,途中从东湖路左转安康路,因不慎擦撞对向汽车,高速冲撞路旁面线摊。

当时车辆辗过路口卢姓骑士(六十一岁),面线摊店内顶梁柱瞬间断裂喷飞,顾客陈男(六十岁)、高女(五十一岁)被夹在车头和墙壁之间,血迹喷溅墙面,三人肢体明显变形,当场失去呼吸心跳,送医不治;面线摊陈姓老板娘(四十岁)、黎姓女员工(四十一岁)遭热油烫伤,送医无生命危险,肇事车辆车头及面线摊面目全非。

警方介入调查时,少年一脸茫然,酒测值为零,所携电子烟油初验无毒品反应,少年父亲经警方通知才知孩子闯祸,赶赴派出所痛骂少年,法官裁定将少年收容,少年父亲鞠躬表示「对不起,我不会教小孩,我会为儿子负责」,高姓女死者家属表示「我们只是小老百姓,只能自认倒楣」。

不少民众在脸书贴文哀悼,有民众起底少年个人社群帐号,惊见少年平时录影纪录整理成「三宝合辑」、「摔车合辑」等,引发网友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