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槟榔西施控老板硬上 画面曝「两人微笑聊天」判无罪
少女槟榔西施控老板硬上,画面曝「两人微笑聊天」判无罪。(达志影像)
中部一家槟榔店老板,遭店内未成年槟榔西施控诉,凌晨上班时遭到他强拖进后方小仓库内,压在她身上性侵得逞。老板出庭时否认指控,反称当时是在斥责对方上班时不要偷懒、睡觉。法官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双方以手勾手方式进入仓库,A女在案发后2个多小时还在店内上班,且老板离去时还微笑和他聊天,因无积极证据指证老板犯案,且事隔1个月后才验伤提告,以罪证不足,判老板无罪
根据判决书记载,该名未成年槟榔西施控诉,109年2月某日凌晨2月4日凌晨0时许,老板请她拿100元的槟榔给他,约隔1、2个小时又将她叫进去办公室,他一直叫我看他嘴巴,还说是因为包的槟榔让他吃破嘴,质问为何要这样对他,然后说这样该不该处罚,于是强行将她拉到隔壁小房间后强脱衣服进行性侵。
槟榔西施泣诉,因为遭到老板压着后一直有反抗,但他力气比较大,而且他将门关起来,实在反抗不了,只能任凭老板欺负。但是因为碍于工作,所以一个月后才去验伤并向警方提告。
承但槟榔摊老板则辩称,当时确实以手勾拉女方一同进入店内之小仓库,两人在小仓库内约待了十几分钟,但根本没发生任何事情,反而是因为当时在仓库内痛斥责女方上班偷懒、睡觉,并要求她到小仓库内察看货物受损状况,并整理货物。
法官事后调阅仓库监视器发现,案发当日,女方至店里上班至下班时,皆未发现有被拉至小仓库情事,法官质疑,若女方确遭非礼或性侵连续4天,为何前3天均无女方所称遭拉至小仓库之监视器影像画面可以佐证。且依人之常情,于上班处所无端遭人非礼或性侵后,短时间内情绪应尚难平复,通常都会找理由或借口请假或不去上班,怎会之后连续3天都去同一处所上班,徒增遭人无端非礼或性侵之风险,不无可疑。
法官又调阅店面监视器发现,当天凌晨3时17分许,老板以手勾手方式拉女方一同进入小仓库,3时23分许,老板走出小仓库拿取办公室书桌上的卫生纸后又走进去,3时29分老板与女方先后走出小仓库。
女方控诉就是在这时遭性侵。但女方并未离去,还留在店内上班,凌晨5点黄离开时,女方还走到副驾驶座旁与老板聊天,当时她表情「面带微笑」、「瞇眼发笑」、「身体微晃动貌似微扭捏样」,最后还微笑转身步入店内。
法官审酌,女方证诉均不足以补强指控,而证明老板涉有犯行,况女方之指诉尚还有瑕疵,容有合理之怀疑存在,因此判槟榔摊老板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