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救修法/領補助遠勝努力賺錢 誰想脫貧

每月如果多赚到两千多元,低收生活扶助金先砍五千元。卫福部订出社会救助法,明定中低收、低收资格,但领取生活扶助金的标准,由各县市依当地最低生活费,加上自设的级距订定给予补助。专家指出,综整全台生活扶助金标准,根本是「断崖式补助」,多赚到钱,就跳一级距,砍掉的补助金,比赚得钱还多,谁还会想脱贫。

卫福部每年会订定当年度最低生活费,中低收入户资格为家户总所得为最低生活费一点五倍以下,低收入户则是家户总所得在最低生活费以下,不过各县市的最低生活费标准不同,可分为六都、台湾省以及离岛三种类型,生活扶助费核发的方式,由各县市自行设定级距。

以台北市为例,低收入户总计五类,第○类指全户都没有收入,每人可领一万九○一三元生活扶助金,若全户有人收入达二三○八元,即会进入到第一类,每人可领一万四二七○元,第○类与第一类扶助金相差约五千元。若全户收入进入二三○八元到八○七九元间,则进入到第二类,可领七三七○元,第二类与第一类差六九○○元,与第○类相差一万一六四三元。

政大社工所副教授蔡培元说,制度应是帮助贫穷人口脱贫、就业,但现行制度却让人感觉「干领福利金」远胜「努力赚钱工作」,社救法修法应减少补助级距所导致的补助金差异,得设计出「努力赚钱工作」远胜「干领福利金」,才能让他们顺利脱贫,投入就业市场。

蔡培元说,台湾可参考他国的「差额补助」制度,即民众所赚薪资不足最低生活费时,由政府补助差额,让民众维持最低生活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