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列122项缺失 绿议员要求侯友宜专案报告

新北市议会今举行第3天临时会,民进党议员认为审计报告当中列出122项缺失,要求市长侯友宜专案报告。(吕健豪摄ㄐ)

新北市议会临时会今(23)日进入第3天议程,针对2022年新北市总决算暨审计报告进行审议,民进党议员陈乃瑜指出,新北市去年审计报告有高达122项缺失需要改善,因此要求市长侯友宜专案报告,但议会法制室以地方制度法法规回应,认为法规已排除市长列席说明。

陈乃瑜表示,审计报告当中显示,新北市2022年岁出决算高达1798亿4875万余元,但是也列出122项缺失需要改善,认为市长侯友宜有必要到议会进行专案报告;黄淑君也补充,122项缺失当中还有11项列重大缺失,而且都跟民生有关,例如近期急降雨不断造成多处积淹水,建议要求侯友宜专案报告的意见提送大会审议。

不过议会法制室搬出地方制度法第49条第2项指出,直辖市议会、县(市)议会委员会或乡(镇、市)民代表会小组开会时,对特定事项有明了必要者,得邀请各该直辖市长、县(市)长、乡(镇、市)长以外之有关业务机关首长或单位主管列席说明,认为法规已将市长排除。

对于法规条文,无盟议员马见强调对于是否邀请侯友宜进行专案报告没有立场,但是马见质疑,条文内容明定「得邀请市长以外首长」,却没说不得邀请,认为引述的法规内容有讨论空间。

国民党议员周胜考则认为决算与市长完全没有关系,而且联席会议也没有办法决定市长要不要来,应该针对决算进入实质审查;民进党议员许昭兴也说,今日召开的是小组联席会议,依权责召集人无法决议,认为不应为难主席钟宏仁。

最后陈乃瑜提请主席钟宏仁裁示,希望邀请侯友宜前往议会针对122项缺失做专案报告,但若不愿前往也要确实回复,另外针对地方制度法条文,要求议会法制室说明法规文意,让议员能够了解条文内容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