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交所公告 恒大遭公開譴責處分

上交所、深交所于2月8日公开谴责处分恒大地产。 (新华社)

深圳交易所昨(8)日公告,由于恒大地产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公开2022年中期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该所将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同日,上交所亦给予恒大及相关责任人公开谴责处分。

上市公司被公开谴责的后果主要有以下几点:1.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品种。这意味着上市公司无法通过发行新股或其他方式进行融资;2.交易所公开谴责本质上是一种制裁机制。其主要目的是对违规者进行惩戒,从而达到预防的目的。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公开谴责不仅会影响公司的声誉,还可能导致公司股价下跌,从而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市场地位。

深交所指出,经查明,恒大地产及相关当事人有下列违规行为:恒大地产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揭露2022年中期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财务负责人兼资讯揭露事务负责人钱程对恒大地产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公告提到,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