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请信用状骗走台新银4.9亿 境外公司负责人遭声押禁见

台北地检署

调查局获报,英属维京群岛商志富公司,涉嫌以不实的海运提单、装箱单,并开立假的商业发票,另提出越南某银行的远期信用状,向台新银行申办信用状买断,借此诈骗台新银行1500多万美元(折合台币约4.9亿元),涉嫌违反《银行法》;台北地检署15日指挥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兵分4路搜索志富公司等处,并约谈该公司负责人王孟博及妻子李女、员工叶佳浩、郭凯玲4人,检察官讯问后,16日凌晨以王、叶2人涉嫌重大,有勾串之虞,声请羁押禁见,另李、郭2女请回。

检调获报,2022年,澳洲木材出口商,透过中间人志富公司,计划出口一批木材至越南,越南买方则出具越南某银行开立的信用状,以证明交易可以履约。

但志富公司负责人王孟博等人,为了先取得货款,涉嫌拿不实的海运提单、装箱单等单据,向台新银行申办信用状买断,让台新银赚取手续费及利率,但事后台新银没收到货款,这才惊觉志富提供的单据是伪造的,造成台新银行损失4.9亿多元。愤而向检调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