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摊位陆续被丢20余幼犬 装监视器逮人却无法可管

云林县口湖乡黄昏市场摊位陆续被丢弃20余只幼犬,装监视器逮人却无法可管。(刘姓民众提供/张朝欣云林传真)

云林县口湖乡黄昏市场摊位陆续被丢弃20余只幼犬,装监视器逮人却无法可管。(刘姓民众提供/张朝欣云林传真)

云林县口湖乡刘姓民众在下仑黄昏市场摆摊,未营业时摊位竟成为「幼犬丢弃处」,去年至今陆续被丢弃24只幼犬,其中有1个月多达21只,他因此装设监视器逮人,共录到2名丢狗者,却无法可管,只能自己找动保团体收养,呼吁相关单位拟定因应法规,才能遏止丢狗歪风。

刘姓民众家中饲养5只流浪狗,摆摊时市场流浪狗到摊位觅食,他也不忍心驱赶,可能因此被认为是流浪狗的照顾者,去年2月内,未营业时摊位竟被陆续丢弃7只、8只、6只流浪狗幼犬,总数达21只,他无力再收养,只能请动保团体带回。

刘姓民众表示,为了找出丢狗人,去年6月在摊位上装设监视器,11月时录到1名妇女用纸箱装了2只幼犬丢在摊位上,通报县动植物防疫所处理,防疫所一开始以为是饲主弃养准备开罚,后来发现妇女是因2只幼犬在市场水沟旁游荡,担心牠们掉落水沟才丢到摊位上,并非饲主,最后通知妇女领回,并未开罚。

今年5月监视器又录到1名男子将1只幼犬丢到摊位上,经防疫所调查,男子也是看到幼犬在四湖乡海边游荡,担心牠落海才丢到摊位。

刘姓民众说,将幼犬丢到他的摊位,已严重影响他作生意,但防疫所认为非饲主就无法开罚,日后大家只要不承认自己是饲主,便可随意丢弃幼犬甚至成犬,将形成一股弃养歪风,相关单位有必要拟定因应罚责加以规范,否则徒增社会乱象。

防疫所指出,《动保法》只针对饲主弃养有罚责,刘姓民众的情况比较特殊,将与司法单位研商如何借由罚责或其他规范,遏止丢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