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启训/公司可以装监视器吗?员工电脑被监控怎么办?

▲许多公司都装有监视设备,但这样合法吗?(图/翻摄自YouTube)

萧启训岚川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于执业后深感法律知识仍未普及于一般民众,且网路资讯众多,一般民众也难以筛选过滤,故希望透过白话、浅显的法律文字,分享一些生活上常见的法律问题,使法律能够真正地贴近生活

在公司内,雇主为避免员工摸鱼、窃取公司机密财产目的常会透过监控员工电脑,或装设摄影机方式为之。但员工在公司内,真的对于所使用的公务电脑、所在的工作场所都不受隐私权的保护吗?反过来说,雇主在可否任意的监控或监视员工呢?以下即分别就「电脑监控」及「工作场所监视」两部分,加以说明。

公司可以监控员工电脑吗?就公司实际需求而言,为确保公司的内部机密文件不致外泄,公司确实有对公用电脑进行监控的需求。因此,在判断公司监控电脑的行为,是否违法,其重点将会聚焦于:员工对于所使用的公务电脑是否享有「合理的隐私期待」?换言之,若公司在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内,已明示:公用电脑或其他公用设备,仅限于公务使用时,则法院多会认为员工对于公用电脑欠缺「合理的隐私期待」(也就是员工对于所使用的公务电脑,欠缺不会遭公司监控的期待),而不构成员工隐私权的侵害。但纵使公司已向员工明示此点,公司的监控手段仍须出于维护企业利益之目的,并符合比例原则,否则仍有被法院认定为已侵害员工隐私权的可能。

▲即使合法装设监视器,也应符合比例原则与合乎目的。(图/达志示意图

公司可以在工作场所装设监视器吗?有实务见解(台湾高等法院94年度劳上易字第46号民事判决)认为公司为保护其财产及维持企业秩序,确实有在工作场所装设监视器的需求,但公司的执行方法必须合理不得滥用,而应符合下列要件才可:一、目的须基于合法之业务目的。二、须让接触、使用及揭露资讯限制在足以达成目标范围内。三、应使用最小侵害手段达成业务上目标。此外,法务部于102年3月27日曾发布法律字第10203502790号函释,另提到公司如果要装设监视器,除应有特定目的外,并应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第15条及19条所定要件(如已得当事人同意)。总而言之,公司在工作场所内装设监视器,并非不可,只是其装设须与业务目的相关,举例来说:如果公司是装设在员工宿舍,此举可能就会被认为与业务目的关联性较低,而构成员工隐私权的侵害。又为避免劳资双方因装设监视器一事而闹上法院,建议公司在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内,明确写明装设监视器的目的,并征得员工的书面同意,以杜未来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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