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2年「警察侦查犯罪手册」再修197点 警政署回应了

警政署修订侦查犯罪手册,调整部分内部处理案件的作业规定。(警方提供)

警政署为因应警察侦办刑案工作需要,于民国69年订颁警察侦查犯罪规范,后更名为警察侦查犯罪手册,历经12次修正,上次修正日期为108年10月4日。为使手册内容更符合法制现况及实务运作,上月警政署再修正本规定,计修正197点、删除1点及新增2点。警政署表示,此为警方的内部作业规定原则,不影响民众权益。

根据手册修订内容,大多是厘清各类案件受理、侦办的管辖权,以及因应妇幼案件修法,相对应的处理原则。近日该修订对照表,已透过电子邮件寄送给全国刑警,要求依新规定办理。

警政署指出,配合刑事诉讼法修正,修正犯罪嫌疑人及证人通知书及执行拘提逮捕告知本人及亲友通知书,并增列交邮务送达证书等相关附件格式;另因应实务运作现况,修正赃物认领保管单格式、改为电子化之纸本表单格式,并变更附件序号。

另外,过去的侦查犯罪手册规定,警察需关怀暴力犯罪被害人,会让基层误会,性侵被害人是否也需关怀,将导致被害人心理二次伤害,这次修订版,就明文排除,让基层处理相关案件,能有依循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