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楼市,京沪同日官宣!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紧跟北京官宣之后,12月14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上海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该市普通住房标准事宜,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二是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

近期,国家层面出台了明确首套房贷"认房不认贷"、降低房贷最低首付比和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对居民换购住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等一系列政策。

按照因城施策原则,12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其中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包括下调最低首付款比例、延长最长贷款期限;同时,北京地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还通过了降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的自律决议。